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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美地艳(收藏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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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2(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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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规定》第四条和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1.李福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2.李福伶接受ohu蓟原分公司赠送的商品房一套,视为受贿,应予没收。

    审判长:李公正xx年xx月x日宣判结束了,一场轰动蓟原的腐败大案终于尘埃落地。

    人们带着各种复杂的表情,一边评议着这个审判结果,一边走出了审判大庭。

    第二卷:厄运当头第169章铁窗里的阳光生活蓟原市区南部有一座山,人们通常称它为南山,南山脚下有两个让人心惊胆战的处所,一处是白色墙面的监狱,人们称其为南山监狱;一处荒疏的刑场,你们称之为杀人场。

    犯人们从法院审理后,警车就从法庭开出来,把犯人分别送到两个地方:车子出了城,若是往左拐,就是进监狱,若是往右拐,就是去刑场。

    所以人们常常说“宁左勿右”大概是说好死不如赖活着。

    即使是判个无期徒刑,去监狱度过残生,也比被拉到刑场,“立即执行”好上一千百倍。

    押载了李福伶的囚车从城区开出来,当然是往左面拐,驶进了南山监狱的白楼监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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