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也扯不上边儿……”“为什么?”公诉人立刻质问了。
“因为,说来话长……”辩护律师长出了一口气,歇了一会儿,“我的当事人与晓晨公司老板在大学时感情很好,嗯,谈过恋爱……因为家长反对,恋爱未成。
后来,这位老板看到昔日恋人,旧情复发……”“反对!”主审官又举起了法锤,“请辩护人注意,不要涉及当事人的隐私,不要讲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不!”铁嘴立刻反驳说,“下面,我讲的事与本案关系重大……”“我认为,如果……”说到这儿,律师的嘴不知道总是停顿一下,好象底气不足,或者是他的发言与当事人没有沟通,是他临时起意似的,“如果是晓晨老板旧情复发,想与我的当事人破镜重圆,赠送其五百万元也是情意所至,不应该算作受贿。
”“喂?请问被告……”机警的公诉人像是觉得大事不妙,来了个先发制人,“请问,你与这位晓晨公司老板,真的有暧昧关系吗?”好厉害!旁听者听了公诉人的话,觉得这一招果真厉害:如果被告承认了这种肮脏的暧昧关系,虽然可以减轻罪责,却要承担不贞不忠、背叛丈夫的骂名,为人所不耻。
然而,中国有句俗话,好汉不吃眼前亏,识时务为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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