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三娘艳史 第二章 高衙内迷奸陈丽卿,鼓上蚤火烧太尉府(第5/15页)
小人蛊惑行此歹事,与衙内无关。
姑娘若是能放过衙内,衙内定有厚报。
」丽卿寻思道:「我若将他杀了,自己也不一定能逃脱,还会连累丈夫和父亲。
罢了,事已至此,我且为丈夫父亲讨些好处。
父亲一生的志向是领兵打仗,何不趁此机会向他提出来?且看他如何回答。
」松开抓住高衙内的手,俯身拾起地上的腰刀指着他心窝,让他跪在地下,道:「你对我行此卑鄙勾当,本是罪该万死,我有四件事你须得依允,不然今日就是你的死期。
」高衙内和党家兄弟连忙磕头,高衙内道:「莫说四件,就是四十件也依得,但凭姑娘吩咐。
」丽卿道:「第一件,你明日就要将我丈夫升作府里的总教头。
第二件,我父亲十日内要升作殿帅府正将,还要你在半年之内力保他领兵出征。
第三件,要你将这杏花苑送给我父亲居住。
第四件,你写一纸伏罪状,把今天你们干的丑事都写上,你们三个都要画押摁手印。
你若办不到,我定取你们三个狗命。
」高衙内道:「依得依得。
」党家兄弟忙取来纸笔写了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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