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可以正大光明的维持与情人的关係,不过继承税实则是非常有意思的税,政府的收入多了,资源确实有效地发挥再分配的作用,而且对于一般劳动来获得收入,没有一夫多妻权利的人来说,他们并没有受到这项税务改变而影响,所以没有引发社会反对而得到支持」「......」果然是这样吗?清麿对于国家的企图实在哑口无言。
嫡子或私生子拥有继承权,对于资产家来说是个烦恼的问题,虽然可以透过遗嘱来解决,不还假若由私生子方提出亲子认定和遗产诉讼的话,遗产的分配比较势必出现变化。
现今社会跟古代贵族社会不同,可以透过DNA来检验真伪,虽然避孕的方式很多而且非常方便,不过始终有百密一疏的情况出现。
意外怀孕而生下了私生子的情妇,对于她们来说,男方的资产就是一块上等的肥肉,而站在政府的立场来说,虽然配偶订立了人数,不过因为私生子诉讼而引起的那份税额,在仲裁时的继承关係确定,法官就会裁定情妇认定为拥有『事实婚姻』的『第二、第三配偶』,假若人数众多超过了法定的配额,『事实婚姻』还是不变,除了有关的罚款外,最重要的还是乖乖的加入累加的连锁中。
以为自己可能到死为止都轻鬆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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