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猎艳倚天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猎艳倚天(11-20)(第5/58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手中拟出来了。

    标题:离婚协议书协议人:张翠山,男,武当派张真人座下第五弟子,江湖人称「铁划银钩张五侠」。

    协议人:殷素素,女,天鹰教教主殷天正之女,殷野王之妹,鹰教教紫微堂堂主,正义之士皆称「小妖女」。

    协议人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武当山立此协议,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且彼此颇有成见,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张翠山与殷素素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儿子张无忌18岁成年以前由男女双方共同抚养,具体细节由公证人协商处理。

    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包裹一袋,银两数百,因女方家资颇丰,故自愿退出,包裹银钱由男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武林中的血案也由肇事方承担。

    五、男女双方解除夫妻关系之后,可自由婚配,另一方无权干涉。

    六、协议生效起,男方不得再度追求女方,不得道女方不是,女方也不得暗送秋波,诋毁男方声誉。

    七、男女授受不亲,解除夫妻关系后,男女

-->>(第5/58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