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当然不肯承认这些半真半假的罪名,于是他们对萨拉使用了一些逼供的手段。
——拉姆的法律条文是公认的暧昧无比。
比如,政府与个人不能拥有军队和先进武器,但是个人却可以雇佣登记在册的私兵团。
又比如,拉姆警察有执法权,但不能刑讯犯人。
可之后的条文中,却又没有明确地否决「逼供」行为的合法性。
掌掴、鞭打、杖击。
仅仅一天时间,萨尔就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对萨拉这个常年在政府部门工作、位高权重的女人来说,这些简直就是不可能忍受得了的。
起初,她大声叫喊,要求申诉,并质问这些人的身份来历;十鞭过后,她还在挣扎,就这场刑讯的合法性而质疑;二十鞭过后,她开始痛哭流涕,请求宽恕;三十鞭过后,她承认了一部分罪行,一部分她确定自己犯下过的渎职与贪污罪名,然后就晕了过去。
被冰冷的水泼醒后,赤身裸体的萨拉被带到了一个更宽敞的房间里,经受了长达四个小时的轮奸与拷问。
最后,遍体鳞伤、喉咙嘶哑的萨拉,用颤抖的双手握住了笔,在认罪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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