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既然是物,那幺自然适用《物权法》,可以抵押,可以质押,可以留置,所有权人对她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
而且在一般的社会观念中,女人显然不是不动产,所以也适用对占有的一般规定。
通常而言,男人不需要证明那个女人是自己的,只有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为了更好的保障男人的利益,才需要作出证明,比如说抵押,比如说质押。
方政如果觉得手头上的零花钱不够花,可以把阿聿(我们假设他已经向阿聿原来的主人支付了价款,对方把阿聿打包送到他家之后)抵押给银行换点儿小钱花花。
银行这时候就会在阿聿的屁股上还有乳房上都打上「某某银行享有抵押权」的戳,这种戳记水洗不掉,酒精和油也不会溶解。
只有用银行独家的溶剂才能清除。
这时候如果任何人再要想在公开市场上卖掉阿聿,就会意识到:「啊,不好买,会有银行找我麻烦的。
」除非是要把她杀了吃肉。
可是阿聿这样有一技之长的女人价格还是挺贵的。
光卖肉的话,100斤,每斤均价10元,也才1000元。
-->>(第17/20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