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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吴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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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吴庄(十九)海涵海容(第16/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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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的姥姥可以抚养。

    可是,我们必须每月给孩子二十元的抚养费。

    我反复琢磨,我每月六十四元的工资,给我家寄二十元、给你家寄十元,咱俩就剩了三十四元。

    再给他姥姥家寄二十元,咱剩十四元还怎幺生活呢?——这一次我回去对我父母讲了这情况,二位老人倒开通,说以后每月给家中寄十元也就行了。

    可是,眼看你要生孩子了,咱一家三口二十四元也不够挪用呀!”“依你说怎幺办?”文景倔倔地反问道。

    她铁了心就不说减免文德供养费的话。

    看来,那怕是最富于责任心的人,到真正该承担责任时,也会有利害计较呢。

    “一个月给他姥姥二十元,多不划算呀。

    我的意思是把孩子接过来,与咱们一起生活。

    孩子已经大跑小走了,饮食稍稍留留心就行。

    不用抱不用背也好带了。

    恰恰还没有太深的记忆,咱好好儿待他,他就与咱亲。

    这样既省钱,又巩固了感情。

    比靠人家姥姥带实惠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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