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如果是这样,那幺就很好解释上次陈丽蓉盗发我论文的事件了。
因为如果是这样,陈丽蓉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不过是一个事情败露时的替死鬼而已——因为和我一个科室,因为利益的驱使而有偷盗我成果的理由,而失去她对于他们来说却没有任何的损失。
但这样的做法无异于对我打草惊蛇,于公于私都都能猜出这样的做法是利大于弊。
这就让我更加猜不透江院长这样做的用意了。
相比之下,可能欧阳常林的做法更能让我理解,因为如果我要成立研究小组,肯定会考虑是否让自己的徒弟,也就是欧阳如月加入到研究小组中,而如果我不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医药世家出身的欧阳如月肯定会是我的首选,到时候,拿到研究资料就显得轻松很多了。
而让我有所顾忌的还有两件事,第一就是他们是否了解我进展到了哪一步,如果仅限于我在哈佛时期所做的研究,那幺对我的威胁就不是那幺大了;第二,他们是否了解我所研究的mc-1的效用,甚至拥有已经超出我这个研究者的想象的功能。
所以,我必须做好最坏的打算——也就是说他们已经知道我研究成功了mc-1,并且也已经知道了它的功效既是实现快速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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