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记事起我就特别喜欢马,别的孩子去动物园喜欢看狮子、老虎,看猴子、长颈鹿,而我总是安安静静的待在马廄旁。
我并不爱骑马,只喜欢静静的陪着它,看着它美丽的大眼睛。
我觉得,我能看懂它,它也能看懂我。
小学作文课上写《我的理想》,我写道:「我希望能成为一匹骏马,昂首奋蹄,奔跑在无垠的大草原上。
」这篇作文后来在市里获奖,被评委点评为「表达了小作者追寻自由的浪漫情怀」。
这帮庸俗的评委,完全看不懂我的作文,自由有什幺好追求的?在文中我没有写出的还有我希望给这匹骏马戴上华美的辔头、镶金的鞍蹬,当然最重要的是英俊的骑士和他手中的马鞭。
昂首是因为他拉起了马的缰绳,奋蹄是因为他扬起了马鞭抽在小母马的屁股上,美丽的小母马希望主人骑着它,走遍海角天涯……儿时的幻想还没有太多性的成份,天天躺在床上幻想着爸爸骑着我,老师骑着我,隔壁叔叔骑着我……他们会举起小马鞭打在我的屁股上,我就会欢快的向前跑去。
想着想着就禁不住含起一根手指,夹紧两条细腿。
当幼女的股间传来一阵阵的快感时,喉间忍不住吐出
-->>(第2/9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