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纪】第三卷 间章 (48.5章)(第4/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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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军队、政界的人士来说,宪兵固然是监督他们的机构。
但对军政要员,甚至是宪兵本身而言,军法部更是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存在——谁叫那位独断专行、我行我素的皇帝陛下把‘谍报’方面的相关职权(甚至是特权)都划给了军法部呢?军法部大楼的地下三层,是一座秘密监狱。
这里关押的重犯,只限于意图颠覆帝国政权的政治犯、危及皇室成员生命的危险分子、被“依法”逮捕的军政要员,以及间谍——或者是具有重大“间谍嫌疑”的人而这座监狱之所以令人不寒而栗,当然不只是因为这里的居住环境有多幺不堪——如果不考虑个人隐私上的不体面,这里给犯人提供的住宿其实挺不错的。
真正麻烦的地方在于,严刑逼供在查隆完全合法。
只要是在特定的机构中,且经过批准即可。
“——查隆皇家服装公司——还是皇家授权企业——雇佣的模特,有四分之一的尼尔人血统,擅长交际——呵,‘交际’——与近身搏斗,间谍罪,逮捕于xxxxxxxxx长官的宅邸——这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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