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了。
那时候的我应该还算个风流浪子,三十不到业务做得很好,收入自然颇丰,应该也算的帅哥一枚,身边从来不缺少炮友。
之所以称为炮友,因为没有一个能让我认真交往超过三个月的,一般睡个三五次也就没了新鲜感随后逐渐冷落疏远起来,更别提能想让我结婚的。
晴晴的出现,让我知道了什幺叫一见钟情。
对她的那种好感几乎不是来源于性欲,那种清纯的美就是让人想保护她一辈子冲动。
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利用工作之便创造一切机会尽量与她多在一起。
加班晚了请她宵夜,送她回家;出差也带着她,解决完工作问题后就带着她在当地游山玩水。
渐渐地除了工作,我们聊天的内容延伸到了生活,也了解到她的过去。
晴晴其实读书很好,高中时老师和家长对于她考上名牌大学可谓十拿九稳。
那就在高二下半学期一个转校男生改变了一切,她早恋了。
女孩子一旦怀春,学习的心思就没有了,成绩一落千丈。
很快也就被老师发现并告诉了家长。
晴晴的家庭是很有教养和保守的,母亲是医生,父亲是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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