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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和白小俊属于前一类人。
我发现,白小俊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他喜欢一个人对着窗外唱情歌。
微微颤抖的白色日光灯下,他单瘦的背影,一阵阵五彩的乐曲飘来。
不可否认,他的歌声很好听,说得更详细一点,那就是非常富有感情。
我喜欢他那专心致志的样子,陶醉于其中,以至于有一阵子我逼他天天在我睡前唱《牵牵牵手》似乎只有这样,我才能安心入眠。
牵牵牵牵手,一直走到最后,我们开心的梦游。
牵牵牵牵手,永远十指紧扣,我相信我会永远在你左右。
我发誓,如果白小俊进入娱乐圈,绝对是一当红的偶像。
不管是哪一方面,他都具备成为人们偶像的潜质。
我们能走在一起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们都不爱读书,我们同样鄙视那些厚厚的书本,同样讨厌那些烦琐的计算。
我们一起翘课,我们一起打架,我们一起在学校看美女…….朋友不在多,而在忠心。
或许人生就是这样,有朋友,有烟抽,有酒喝,说说笑笑,轻轻松松,混混沌沌,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白小俊喜欢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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