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层层的揭开布,一把黑黝闪亮的毛瑟手枪显露出来。
经过这幺多年的尘封,杀气依然腾涌。
我想伸手去触摸它,却被小果一把抢去。
“现在还不能给你。
”小果不理会我诧异的目光,“行动时我再拿出来。
现在给你怕你去做傻事!”我呵呵一笑,也就罢了。
对付唐勇,我用不到枪,就怕还没见到他就被湖南帮的人给伏了,才想到用枪来对付。
这家伙自从猫猫出事以后就搬到了湖南帮的大本营,出门身边前簇后拥,好不威风。
毕竟,真正派上用场的,还是我那把刀。
刀长54厘米,精钢打造,就是我用来在胳膊上刻痕的那把。
不过现在我已经托公司的同事在上面打了两个字:噬血!是我给它起的名字。
我要用它来噬敌人的血!男人在一起是离不开酒的。
尽管昨晚喝了很多,但是无酒不欢,三个人吃饭的时候还是大喝一通。
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坐在一起喝酒的机会,三个人都有些伤感。
小果不停的跟我拼酒,我也兴起,跟他对干。
老杜还是不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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