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全部交给了父母。
在工作中我从来不偷懒,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工友们对我很有好感。
一天,我拾到一只黑色手提包,打开一看里面有3万元现金和手机以及身份证等等。
我就按身份证的地址找到了失主,焦急万分的失主立即取出了5000元作为我的报酬,却被我婉言谢绝。
后来,广播、电视台、报纸把我树为拾金不昧的活雷锋,我在一片赞扬声中陶醉了,决心做一名正直、善良、勤劳的人。
1995年12月初,我与乔艳恋爱了。
她是厂长的小女儿,在化验室工作,她说不上漂亮,但很耐看,何况她的父亲是厂长,若是与她结婚,依附着她父亲的关系就能开展事业,实现当厂长的理想。
因此,当乔艳的丘比特之箭射向我时,我快乐地接受了。
但是,她总是居高临下地使唤我,稍有不从,她便指着我的鼻子吼:「吴超,你这个没有良心的狗杂种,吃我的用我的,你有什幺权利说『不』。
」为了博得她的欢心,我只有对她惟命是从。
乔艳对我的心灵刺激最大的是她第一次到我家的那件事。
我家穷,房子小,也没有什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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