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典当物原主以四十两赎回,如有逾期,理当理赔罚金三十两,共计七十两。
」照以往的惯例,柳无情念着自己所写下的字据,眉头轻锁。
平日拿来立据的字眼似乎不怎幺合用在这情况下吧!「……如原物主迟迟未将典当物赎回,绝情庄当以此据上告衙门,并向原物主索赔,以弥补绝情庄信誉上的损害。
这样,公子有问题吗?」伫立在桌边的男子,面无表情,一耸肩显示他的无异议,在她忙着磨墨写字的时候,他已不着痕迹的打量了四周。
绝情庄,他听说过,只是没料到这儿的女主人,竟是林里那个答应他要求的年轻姑娘。
这让他有些小意外,但也无妨,反正他本来就有来此的打算。
让他好奇的是,一介女流如何能经营起这幺大的铺子?难以想象她一个瘦小、个儿还不及他肩的小女子,是怎幺办到的。
不过,方才在林里她那副不屈不挠的强烈气势,确实有几分能当家执事的样子,看来他不能以对待寻常女子的眼光看待她。
「没问题是吧?那好。
」她解下随身佩挂的小印,朝立据人的下头,压了个花字印。
「换你了,喏,在这儿也落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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