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有哪一方要比对方付出更多的情况,但感情却是没有办法衡量的。
彻底断绝来往的事情,大概只有冷血的人才真的做得出来,但我却不会选。
还有一种是报复,而且多年的职业生涯里,由婚姻问题引发的恶性事件确实越来越多,可见人们在这方面的容忍性越来越低的现实。
实际上我查阅过资料,婚内出轨这种事情从来都不是像人们以为的那样少,也不会夸张得遍地都是,每个时代都有其发生的特征条件,即便是在一千多年前的古代也没有多好一些。
但惨烈的报复也是从来都有的,我在公安大学干部进修班认识的一位老师是研究这个问题的专家。
他的研究很有意思:但凡是在婚姻问题尤其是出轨问题上表现出强力报复心态甚至行为的一方,都是基本丧失了感情自信的一方,而另一方的情况相对还要复杂一些。
丧失自信,进一步的解释实际上是丧失了「掌控力」,也就是爱情心理上的「占有欲」的意思。
但这幺讲都不纯粹,因为还有很大一部分婚姻只存在「占有」而从没有感情成分的情况。
学者们的表述是放在教材上的,但参考的意义很大,至少我可以用来审视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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