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叫人难堪,从教授一离开,他的眼光就不离我的胸部,像把我剥光了似的。
合同规定richard在12小时内可以无限制的对我进行凌辱,性侵犯和伤害我的肉体。
但是不能危及我的生命,也不能弄断我的骨头和内部器官。
只要他不违反这个合同的规定,任何人就不能因为这个合同里允许的事情把他告上法庭。
richard认为12个小时太短了,他希望有48个小时。
48个小时我怕我应付不了,不过我同意延长到一天一夜,24个小时。
richard希望可以用他自制的虐待工具,我看过那些工具的照片,挺可怕的,有的还生锈了。
不过这似乎和合同的大前提没有什幺冲突,我也就同意了。
因为看过他写的sm文章,我知道他喜欢割掉女孩的乳房,从我和bishop博士的交流来看,这样的伤害恐怕他的创伤药也无济于事。
所以我要求在合同里面加上不能对我的胸部进行不可恢复的伤害。
这一点他坚决不同意,说合同一开始就说明了是无限制的伤害。
我当然也不能做太多让步。
rich
-->>(第4/9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