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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姆纪-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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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姆纪】(第四卷8章)总第56章(第9/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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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踝骨,立时就给小可回了信。

    我、把柄、胁迫、老板、什幺都别说——可惜小可当时是趴着的,否则赛门真想看看她的表情。

    摸了摸之前被揍出的淤肿,赛门不禁有些恼火。

    要是律师在场,有被殴打迹象的自己应该立刻就可以获得保释的,而且保释金额绝对很低——在拉姆,刑讯逼供是非法的。

    但现在的情况有点复杂。

    首先,赛门在城里没有任何可以提供给警方的联络人——花店那边绝不能让警方有所察觉。

    然后是保释的问题。

    赛门打定了主意要替小可“死扛到底”,在恰当的时机承认自己是“夏宫”的老板——所以找“夏宫”方面的人士作保只得放弃了。

    二来,赛门不记得任何律师的名字和联系方法——欧涅和琳花偶尔会在城里雇律师为门会办事,但那种事情赛门从来没亲自经手过。

    “被警察无罪拘捕最长不超过多久来着?”赛门仰头想了想,却没记起来。

    “夏宫”里的人,赛门倒是不担心——小可的手下应该知道分寸,不会乱嚼舌根。

    也就是说,这个叫巴恩斯的警官手里暂时不会有什幺决定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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