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纪】第四卷 第四章 (总第52章)(第2/26页)
即使是真的出现了无可避免的需求,人们也更倾向于从「其它渠道」获取,而非掏钱购买。
它们的买主大多为帮会成员或者是杂货店的几个好邻居——赌场和娼馆。
说到赌场,其实就是个赌鬼们出于习惯聚集的,不算太大的三层木屋——它的三楼甚至不用于营业——只是每每从此地传出的喧嚣声着实让人觉得很有气氛。
人们在此进行着许多简单而「有趣」的赌局,在「随机」带来的乐趣和紧张感中享受着快乐。
因此,这里不甚欢迎赌技高超和「运气」特别好的人士——这两种人若敢光顾,后顾自负。
为了公平起见,赌场甚至把这一条刻在了赌场门口的告示板上。
相比赌场,娼馆绝对是一个好去处。
这里没有输赢胜负的压力,对每一个顾客来说,他们都是赢家——他们用钱赢得了片刻的安宁和激情。
这里的姑娘们,虽然姿色相对平庸,但她们既懂人情世故,又善解风情,每一位客人都和颜悦色、满载而归。
贫民窟是个穷苦地方,许多人家的年轻姑娘们为了谋生,都不得不在成年之初(当然也有谎报年龄的,而且娼馆的老板很欢迎这样的姑娘)便投身此地,
-->>(第2/26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