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早有安排,存心待夜色降临之后方才施法。
且行事之人孔师爷当在其间察言观色,审判堂上之人哪个神色最为慌张,便向那人发难。
虽是如此,然此法之所以奏效全赖计算周详。
一则需趁夜色,众人无法辨清孟守礼容貌,否则即便大火焚烧之后,与之熟络之人也难瞒哄,此视为天时。
再则经公堂之上几番审问,凶手惴惴之心几起几落,后经大老爷一番虚言恫吓,这才奏效,视为地利。
即便如此,倘若并非公开审案,缺了旁观之人,案犯即便一时错口应承罪行,旋即也可反口抵赖,这便是人和了。
此时孔师爷已简单擦拭身上伪装,接过差役递来衣物穿着停当,转身拱手对堂上言道:「大人,案犯孟方氏现已招供,孟守礼系其施毒害死!」知县徐徐点头,方要开口,不料一旁下跪之人孟安突地扭身手指方氏大叫道:「你……你你这刁妇,为何要害死我家公子,即便是他有甚亏待於你,怎生为此枉害性命,做下此等穷凶极恶之事?」方氏失口讲出自身罪行,为此间每一人听在耳中,自知再无可辩驳,本是心如死灰双目呆滞。
闻听孟安怒喝,突地抬头冷笑道:「说我穷凶极恶……哼哼,那孟守礼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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