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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垄上行》(第7/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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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究声音的高大上、红光亮,而是低缓、轻柔、温暖的略带弹X和跳跃的演唱,简单说,似乎有点在以前的中国大陆被批评的靡靡之音的特点。

    春晚之後,初二,全家回老家村子扫墓,爷爷於1981年在县城去世,回葬在老家。费叔的家从隔壁村搬到liuhe场上liuhe是那里的村子所在的乡,每个乡都有一个最热闹的赶集的地方,通常就是一条街,是农村最接近县城生活型态的地方。四川话把赶集称为赶场,所在的地方称为场上。能够从村子搬到场上,大T表明,这家人基本摆脱了农业劳作,转入手工业者,或者做生意,总之,是除了进城以外,令人羡慕的进步。第二天,全家去liuhe赶场,顺便去费叔家玩。费叔当时已经调动到县城文化馆工作,在县城有一个宿舍,不过,他的家主要还在场上,估计是因为孩子读书或者老婆工作的方便,也可能因为,他进行文学创作,还离不开这样的土壤。去了他家,居然看到了当时很时髦、也很稀罕的三洋录音机。在此之前,我只在县城的「C哥」那儿见过,C哥,指的是C社会的男青年,大都穿喇叭K,留长发,没有正当工作,在街上无所事事,常常为争抢nV青年,惹事生非,凶狠打斗。三洋录音机是当时V孩的利器。他们经常一只手拎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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