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那年,我和一个二十岁的男人za了。
原本以为澳洲的冬天不会冷,结果没太yAn、夜风吹来时,还是冻得刺骨。
「林知妍,你礼拜日跟我去看演唱会好不好?」
「我原本要跟我朋友去,结果他要带四个印度人诶g。」夏芮安很歧视印度人。
「我跟他们去真的会很丢脸,而且跟他们我不能带酒,我想偷带酒。」
「拜托。」
听到酒让我有点心动,但我还是打算拒绝,因为太突然了。
我不喜欢突然的事情,没有计画的事情。
「我又没在听他的歌,明天还要去教会,而且我没钱。」
「你最好没钱啦,才三百块诶,摇滚区。」她说。约六千台币
「没钱。」
「你P啦。」她打了我一下,很不满的看着我。
「还是当你生日礼物?我买票给你,可是我只要出一百五喔,谁他妈生日礼物送三百。」
就是那个晚上。
我遇见了他。
算不上我的初恋,但很特别。
我们从下午四点就开始排队。
演唱者还迟到了一个小时,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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