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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件荨麻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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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告我!我要知道你的姓名住址电话(第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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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

    「冉先生,我们对彼此都不了解。

    这七年,我们也有了各自的生活,没有彼此都依然过得很好。

    我很感谢你曾经的喜欢,但或许正是因为我和你之间就是少了点缘份,所以才一直缘悭一面。

    既然如此,不如你就放手,让这段暗恋在今晚划上句号!」

    「喜欢一个人是能说放就放的吗?」

    「您可以嚐试一下,Ga0不好您能办得到。」

    「我办不到。」

    「可我现在没法接受你的感情。」

    「没关系,我追你。」

    「别浪费时间。」

    「你在我这里永远不是浪费时间。

    现在,你该告诉我,你叫什麽名字了吧?」

    「我不能告诉你。」

    「你确定?」

    「对。」

    「你好像有点太小看我了。」

    「也不是这样说……」

    「忘了告诉你,我是名律师。」

    「哦……冉律师……」

    「法律就是我的武器。」

    「我好像没对你做什麽犯法的事吧?」

    「你当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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