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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3(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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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即使有找到梁哲廷到学校附近接连瑜臻以及他返家後又离家的画面,却难以锁定他的去向,於是决定先从跟他有关系的人调查起。

    他们首先找上了在台北市一家酒店上班的吴晓恬。在梁哲廷被拍到离家的当天,她曾进出过他的租屋处。然而,吴晓恬供称她与梁哲廷是高中同学,两人是因为前不久偶然在路上遇到,所以才相约去梁哲廷家聊聊天,因此她对状况毫不知情。

    由於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吴晓恬与案件有关,且调阅梁哲廷家附近的监视画面後,也没有找到连瑜臻的身影,因此警方仅留下她的指纹和资料,便暂时排除了她的嫌疑。

    他们接着到梁哲廷的学校进行调查,却发现他在校内几乎不与人来往,同学们也都不清楚他可能会去哪里。於是,警方便接着调查起梁哲廷的家人。

    梁哲廷原先和小他十岁的弟弟及父母四人同住在南投县的云境村,但母亲却在他国小五年级时与父亲离婚。虽然父亲获得了监护权,但他整天只知道喝酒,几乎毫不关心家里的两个孩子。

    在梁哲廷十七岁时,父亲喝醉酒跌入河中,结果不幸溺毙。那之後,梁哲廷和弟弟便由叔叔收养,两人一起搬到距离南投县很远的高雄市,与叔叔和伯母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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