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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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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朝堂之争(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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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至殿心,俯首禀奏:「关中灾疫初平,臣立清洁门、救济门,行四则城例,以护百姓。」

    立刻有御史喝问:「擅立城例,僭越律令!魏大人,你可知罪!」

    魏县尊昂然回应:「臣不违律,唯补律所未及。此例护命护序,未害国章。」

    御史冷笑,转头指向凌樱:「那江湖小辈又是何人?竟敢g预朝政?」

    凌樱初辩

    凌樱向前一步,手捧盟印,声如洪钟:「在下凌樱,不争权,不争位,只争一理。」

    他高声朗诵四则,并举出数例:

    清洁门救下疫妇。

    救济门秩序分明,免乱争先。

    官府责任在前,未有推诿。

    刀案记簿,救命後仍依法行杖。

    「此四则,非乱律,而是补律。若律不能及人命,则律失其根;若例能补律之缺,何罪之有?」

    堂上震动,有官员低声点头。

    李相之试

    权臣李相忽然开口,语气冷沉:「少年,你言不争,却敢於堂上与百官争辩?你凭何自立於此?」

    凌樱不卑不亢:「我不争人,争理。我不争朝位,只争天下百姓能不能活。若此也算争,便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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