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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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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法门初启(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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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顿止。

    凌樱语声平稳:「此印,不压你们,不夺你们。它立的,只有四字——不争。今日若要法,我愿以印立法门。」

    士子们眼神一亮,纷纷举笔。

    法门四则

    凌樱将手按在印上,缓缓开口:

    一曰:命先於利。

    「凡遇灾疫、饥荒,救命者先於逐利者。商贾不得以财夺路,官不得以利弃民。」

    二曰:序先於力。

    「入城者,依急重、老幼次序,不以财力、权势争先。违者,责以律法。」

    三曰:责先於权。

    「官府立门,须以责任为先,不可推诿。若因贪墨失责,则罢官论处。」

    四曰:法先於刀。

    「自此门起,争端不得以刀决。若有违,盟印为证,全城共诛。」

    四则一出,大堂静得落针可闻。

    争辩与落印

    帐房脸sE铁青:「少年人!你凭一枚无字之印,就想压我联行数十年规矩?」

    凌樱平静回望:「若你信的是规矩而非利,那此印与你无争。若你所守只有利,那便是与全城之命争。」

    魏县尊霍然起身,朗声道:「此法,我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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