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小红杏出墙记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2章双方答辩,律法争议(第7/22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哪里分得出那么多心神去管这点J毛蒜皮的小事?”

    “如此一来,世家子弟偷Jm0狗、欺男霸nV之事便长盛不衰,永不可绝。”

    他负着双手,字字珠玑,锋芒毕露:“那么,请问,朝廷设置廷尉署的意义何在?”

    “还是说,它只是一个专门针对底层百姓而存在的衙门?”

    他说完落座,身侧的另一官员站起身,道:“古语有云,卖国贼最是罪大恶极,然,某以为窃国者同样可诛,那些身居高位,却只顾着自己谋私、不顾朝廷生计的贪官简直罪无可赦。”

    “然,《魏国律》的《贼律篇》第九条规定,贪W受贿者,不论其贪W数目,只看出身门庭,世家权贵享有特权,若犯此罪,无论数目多少,一律革职查办,X命却是无碍的。”

    “某以为这条律法对世家权贵的惩罚力度太轻了,根本无法使出身世家的官员对法律生出敬畏之心,只会蝇营狗苟,慢慢窃盗走朝廷的油水,中饱私囊。如此,世家更富,战事若起,皇家反倒还要朝世家伸手要钱,此番,皇权威严何在?”

    他说完坐下,御史台那边又有其他官员陆陆续续站起身阐述观点,指出《魏国律》存在的种种弊端。

    小红杏认真地

-->>(第7/22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