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
他今天没戴眼镜,长发绑了个高马尾,将浓墨重彩五官的优势放到最大。身上套着件宽松的白色印花衬衫,外面是一件长款薄风衣,衬得身形修长挺拔。无论是脸,身材,还是穿搭,都属于走在街上被人加爆联系方式的一类。
唯独衬衫是好死不死的扑克元素印花。她现在看见扑克就头疼。
再看向面前那辆稀烂的骚粉色,头疼变本加厉:“行。回去把出生年月日和地点发我,我帮你看看。”
“好哦。”他又喝了一口咖啡,长腿交叠,跷起二郎腿。“好无聊啊,能不能放点歌听?”
他一副大爷做派,问东问西,闻无眠习惯在绝对安静的环境下开车,从没体验过副驾驶坐了只麻雀的滋味。
但考虑到自己刚砸死了他的“女朋友”,她反常地没觉得烦,并且直接给他升级服务:“手机连我蓝牙,想听什么自己放。”
音响响起一声“蓝牙连接成功”,伏城摇头晃脑地开始选歌。
她下意识看了眼这只灰“麻雀”的动作——
他高举手机到遮住双眼的位置。袖口的衬衫滑落,露出极有骨感的手腕。腕骨的青筋蜿蜒而上,靠近脉搏的地方有一块明显的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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