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红色的,带着花边的,那个只有两片布条的裤裤上还沾着片片黄斑。滕俊超悠忽兴奋起来。
他快速地洗了把脸。把带血的衣裳也顺带着洗了。然后光着膀子走了出来。
“叔,找到衣裳了吗?俺得走啦。”
“找到了,你穿可能得小点,凑合着穿吧。”二叔递给自己一件黑色的t恤。
滕俊超套在身上,确实小了点。有点揪揪巴巴的感觉。不过总算是干净的,料子也比自己以前的衣裳好。
滕俊超知道二叔在城里面过的是跟乡下不同的日子,连穿的衣裳都不一样。
比方说在乡下时他总是一身旧的蓝色中山装,夏天不过是换了半截袖,但是在城里面二叔穿的倒也跟城里人有几分相像呢,看着年轻了不少。
滕俊超无师自通地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不管生在何地,内心都是向往美好优质的生活的。可能二叔暂时摆脱不了农村的环境,抑或是他根本从未想过真正摆脱。
而只是想暂时放纵寻欢。但是目前他是喜欢这种城里生活的。
滕俊超也向往,独自来到野玫瑰夜总会的门前,看到那五光十色的霓虹灯闪烁着诱惑的光芒。他感到全身的血液在沸腾,期待,莫名地期待自己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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