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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富后全村人都在觊觎我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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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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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栗一直叫他使点劲,皮肤都给他擦红了一片。

    ……胸肌也挺红的。

    今天是镇上的集会。

    从村乡去往集会进行买卖交易,叫做赶集,或者叫赶圩。

    这个“镇”其实并不准确。

    因为它一开始只是附近十里八乡的用来交易的临时地,后来交易的人多了,形成了一个确定的贸易点,很多商贩在此定居,慢慢地才变成镇。

    一个村有一百多两百来户人家,五到八个村就有一个镇,镇上头就是县城,清米县,县城之上是西岭府城,再远雷栗就不知道了。

    也懒得知道。

    对三里河村来说,去到清米县里已经很远了,坐牛车也要半天才到,别说去府城,又远又费银子,傻子才去。

    当然。

    有钱有势的不在傻子之列。

    为了赶镇集,雷栗前一天就收拾好了要卖的东西,爹做的竹背篓簸箕和草编小玩意,娘攒的鸡蛋、家里种的菜和山上采的野葱枸杞叶之类的野菜。

    三里河村距离镇集有四五公里。

    给周毅背了一部分东西,雷栗身上也不轻,为了保持菜新鲜要快马加鞭,走到镇集上也得半个时辰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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