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学的?”
祁明昀想是想到了什么,眸光骤然暗了几分,“七岁。”
迄今已有十二年了。
他早已记不清他是哪里人,只记得七岁那年跟着灾民一路爬到上京城。他衣衫褴褛,腹下鲜血淋漓,已然没有一块好皮肉,只能与野狗争食。
一位衣袍华贵的太监见了他,命人将他带回了墨玄司。
这方炼狱鲜血弥漫,暗无天日,在这里,他见到了许多与他同龄之人,一双双懵懂纯澈的眼中皆是对生的渴望。
有人给了他们一把短刃,放出了五匹狼,狼群血灌瞳仁,张开血盆大口朝他们扑来。霎时,嘶吼、哭喊、求饶声连成一片。
几个时辰后,一百个人中只有五个人活了下来,其中就包括他。
那太监居高临下,满意地命人呈来五个瓷瓶,将里面的毒灌给他们喝下,此毒一种就是十二年,到如今也无解。
毒发时,浑身如虫撕咬,痛不欲生,那些人让他们自相残杀,谁能活下来,谁才能获得解药。
最后,他杀了四名同伴,当刀刺入心脏的那刻起,他这一生,便只有杀人。
他是皇帝选中的墨玄司指挥使,是皇权的鹰犬。
他奴颜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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