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在地上的李婆子,瞧着她惊慌失色的模样,就知这案子八九不离十了。
潘文济神色微沉,怒喝道:“李氏,你还不赶紧交代!”
李婆子立即喊冤枉:“大人,老妇我是清白的呀,我断不会做这等事的啊……”
听着她不承认,许黟道:“禀告大人,当时还有其他人在场,可以指证这帕子就是李婆子的。”
他说完,街坊大叔就走出来,说他当时就在现场,亲眼看到李婆子拿可怜话骗他,还说这李婆子拐人不成,还想要讹钱。
潘文济就让李婆子拿出证据证明她的清白。
李婆子哪里拿得出来,人证物证都在,这会就只盼着能从轻发落。
宋朝对于未成年保护法还是很重视的。面对拐卖儿童的犯罪,律法的制裁非常严格,只要涉及到拐卖,都是从重处罚。
不过,拐卖中又分拐卖和拐诱,拐诱的刑罚轻一等,多数是处以流放。[注1]
可李婆子都这般岁数了,要是真被判了流放,不死也得死了。
于是,她坚决不承认自己想拐诱阿锦,还是坚持在南街的那套说辞。
潘文济作为县尉却不是那般好糊弄的,让李婆子报出家中地址,他要派衙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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