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结果。想着想着,她又为独生子的未来命运,担起忧来。她越想越不能容忍罗苡做她的媳妇。
她和丁先生商量了几次,得出了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劝丁小开离婚出国。第二个办法,如丁小开不肯离婚,就先送他出国治疗,等医好伤,然后读书深造于海外,让时间和空间来隔离双方,减弱消除儿子对罗苡的迷恋,再物色人替代罗苡。
于是,丁先生出面找儿子谈,他劝儿子出国留学,为了在国外能专心致志深造,没有牵挂,建议同罗苡协商离婚。丁先生自愿拿出两万元给女方作为离异赡养费,两个孩子,由家中作主,全归罗家、全归丁家或各方一个,丁家都无不可。
丁小开答复父亲的话是:谈离婚,违背自己和罗苡的婚前诺言,在道德上是欠缺,在感情上更是不能接受。出国留学当然愿意,但决不愿意和罗苡离婚,而且出国要罗苡也去……这当然是丁先生不能同意的。同一主旨,父子俩两次谈话,结果都谈不拢。第一个办法,证明了做不通,只能用第二个。丁师母的哥哥,有个长子,大学已毕业,毕业即失业,想出国留学,但苦于财力不继,曾几次情恳,希望姑妈资助。丁师母对这件事,拖了三个多月,她心痛出大钱,还没有做出决断。现在她想到,还是拿出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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