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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禁書:新金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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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狀告西門慶(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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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只要有人来打官司,便想办法骗几钱银子。武松咬牙切齿地说:“我要告西门庆那廝,是他害死了我哥哥。”李皂隶一听不吱声了,当即骑上毛驴溜走了。

    武松也没有在意,依旧按原定计画行事。等他找人写好状子,便领着鄆哥到县衙喊起冤来。按照他的设想,这种案子应该没有悬念。姦夫、淫妇都是现成的,抓来一审就明白了。

    和他预想的一样,李知县比他还要激愤,拍着惊堂木大喊大叫升了堂。这真是“吃了熊心吞了豹子胆”!难道这人不知道武松是自己心腹吗?欺负自己心腹不就是欺负官府嘛!

    等他看完了状子,却不再吭气了。西门庆对他有恩啊!那是要金给金,要银给银,他实在不方便执法如山。按照律法规定,他还不能驳回诉状,只能找个理由推脱。

    想到这里,李知县耐心劝道:“武松,你是本县都头,怎能不懂律法呢?自古是,‘杀人见伤,捉奸捉双。’你说西门庆和潘金莲有姦情,但你又没有亲手捉到。如今只凭这小廝几句供词,难道就能定他们杀人吗?诬告是要反坐的,本官劝你三思而后行。万一输掉官司,大好前程就毁于一旦了。”

    武松捏着拳头回道:“知县大人,这姦情还用小人去捉吗?整个清河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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