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亲自参与着手制定了一套完善的防止政府雇员营私舞弊和贪污受贿的相关法规及配套制度。
其中的第一条就是为防止个人营私舞弊和贪污受贿的相关法规,制定了“利益冲突法”、“个人财产申报法”、“案件审核回避法”、“公务人员服务法”、“职务轮调制度”等等。
而为防止组织性的营私舞弊和贪污受贿,也同样制定了大量的相关法规及配套制度,比如“公众会法”、“国民参与法”、“都市计划及土地使用法”、“公众咨询法”、“媒体及民间社团的监督法”等等。
当然光制定法律法规也不是全部,配套的政策也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华宇的政府既有一套严密完善的法律法规及制度体系预防腐败,又有与之相适应配套的政策体系,特别是高薪、退休、医疗三大待遇支撑养廉。
华宇的目的,不是要抓多少官员,杀多少官员的头,而是要使政府雇员不仅不敢贪污,也不能贪污、不愿贪污、不需要贪污。
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单纯的动不动就砍掉一批贪官头的时代,完善的制度和保障才是最重要的。
华宇当然有权利,也有能力砍掉一大批贪官的脑袋,但他并不愿意完全的选择这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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