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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闻有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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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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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陋俗不是没有人反抗过。

    但旁的姑娘顶多也就哭一哭,性格刚烈的就找根绳子吊死自己一了百了,再被黑心的父母骂上几句“不知回报父母恩”后卖去配冥婚也就妥了。

    谁不想找个合自己心意的另一半?只是女儿家大多都是身不由己罢了。

    沟里的姑娘家们也是如此,她们对于自己父母把自己“嫁”出去一事纵然心有不满,可一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大山压下来,再加以“孝道”的捆绑,也就认命了,可紫三不同。

    据闻此人天生反骨,三岁的时候便因为父母随口的一句“儿是我命根”的话便直接将自己的亲弟弟丢到了山上喂狼,若不是后来大人们反应的快,漫山遍野的去找人,从狼口中救出来尚未满周岁的婴孩,她那个弟弟应该也没有命活到成年。

    紫三不是个好对付的,打小便被自己的父母打到大,后来年纪长了,更是学会了还手,沟里的人都说她白眼狼,没良心,日后没有夫家要,但紫三根本不在意,仍旧我行我素。

    后来紫三约莫在十一二岁的时候她的父母为她谈好了婆家,是个脑子不太灵光的丈夫,小她三岁,父辈的意思是让她先去对方家做上几年的童养媳,日后为夫家添了男丁后再拜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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