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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之我主沉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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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章 兰竹体制(二)(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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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王大人,下官自任职以来,已经勘察过很多地方,加上平时的了解,下官准备在北部设立古晋、泗务、巴加、巴卢四府,以古晋为首府;西部设立坤甸一府;东部设立打拉、三马两府;南部设立马辰一府,共是八府。不过……”

    “不过什么……”

    “王大人,现在南部、东部地区,汉人极少,这些地方的府县,一时半会恐怕……”

    “陈大人的考虑,十分周全,东南地区,府县一时难以建立,没有警察维持治安,暂时就交给南海舰队吧,”朱由检知道心急吃不得热豆腐,但郑和下西洋的时候,大明在婆罗洲建立了巨大的威望,这事儿还是交给南海舰队处理比较妥当,“至于设立府县的地方,每个府,由地方百姓选出三名议员,所有的议员组成省议会。”

    “议员?议会?”陈达不解,“王大人,议员和议会是做什么的?”

    “议员们享受兰竹省的俸禄,议会平时主要制定一些律法,同时监督包括省长在内的所有官员,一旦官员出现贪墨等违法事件,议会可以弹劾,直至罢免官员。”

    “罢免?”陈达的脸色微变,“王大人,如此,议会的权力是否过大?”

    “这个,陈大人不用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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