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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之我主沉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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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孙传庭的使者(第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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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朱由检和孙传庭的商量,山西将出现两个经济中心,一个是北方的延绥府,也就是高迎祥担任知府的地方。这里以生产石灰、水泥、煤炭、陶瓷等为主,形成矿业城市;另一个是陕西的首府西安,以生产布匹、服装、印染、酿酒、米醋等为主,同时兴办商业中心,形成综合性的城市,力求早日恢复汉唐时代的雄风。

    因为所有的工商业都要按照农业的标准纳税,所以孙传庭开始组织人手制定大明的第一部有关工商的律令——《工商律》。

    按照朱由检的意思,《工商律》将来会在大明推广,《工商律》应该由户部或者工部制定。不过户部和工部远在京师,对陕西的具体情况不了解,制定的法律未必适应陕西的具体情况。如果派人来陕西调研,一来一去,半个月就没了。所以先由陕西制定,再让户部和工部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就在陕西开始试行,将来有可能在全国推广,也就是说,陕西在全国率先试点。

    岐山金矿、郿山铜矿、南郑铁矿,已经将来可能发现的新的矿厂,因为生产的都是贵重金属,按照大明的法律,矿厂必须由官府主管。

    私人可以投资,出资多的也可以参与管理,但所得的金属必须按市场的价格卖给国家,所得的盈利,除比照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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