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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之我主沉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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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山东府兵(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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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土木堡”之变后,内阁和兵部都意识到,打仗,府兵是靠不住的,于是开始从全国募兵,开创了大明的募兵制。

    这些募集来的士兵,士兵被称为战兵,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军”,而府兵被称为“兵”,军和兵的区别,不仅在字面上,他们的待遇也不一样,“军”是能领到更多的军饷,虽然这军饷也不是足额的。有了军饷,士兵们就可以脱离生产,专门从事训练,因此“军”的战斗力与“兵”相比,还是有所提高的,现在大明有战斗力的军队,都是“军”,比如辽东、京师以及北方其他军镇的士兵,都是“军”,也就是战兵。

    募兵制的出现,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但府兵的弊病却没有革除,现在全国有超过一百万的府兵存在,他们没有军饷、没有收入、没有训练,说他们是农民的话,他们基本没有土地,也没有人生自由,必须生活在军籍指定的地方,不管日子过得多么贫困;说他们是军人,也不是,他们没有军费,也不会参加任何的军事训练,根本没有任何的战斗力,山东十几万府兵,在两千倭寇面前望风而逃,就可见一斑。不仅山东,全国的府兵都差不多。

    朝廷虽然因为北方的军事压力,不得已在全国募兵,但府兵却没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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