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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求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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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涿鹿工会(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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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的,应该算在毛衣的成本里面,而且,武装力量还是完完全全地掌握在自己手里更放心。

    志文相信,以那每件毛衣一钱五的银子,除了支付山民们的工费,养自己这些人和战队那是足够的,而且还有每年六成的分红。

    “商社如果需要战队出动的话,另行结算费用给山寨,由山寨发放。”志文接着解释,这相当于是商社出钱雇佣战队干活,只不过战队并不是独立的,而是隶属山寨,所以钱粮的结算是在山寨和商社之间,再由山寨根据完成情况发放钱粮。

    听到这里,小捷想到一点,“志文,咱们既然与商社并不是完全一体的,那还是应该有个自己的称呼才好,这山寨嘛,我觉得就不要再叫了,传出去不好罢。”

    志文一听,还真是这么回事儿,不偷不抢的,再叫山寨就不合适了,自己内部说说无妨,但一旦传扬出去,别人还是把你当成是土匪的话,那对商社的生意也会有影响。

    叫什么好呢?既能体现与商社的关系,也要有所区别。

    对了,山民们纺线织布,换取钱粮,算得上是工人了罢,这边为他们向商社争取酬劳,勉强算得上是...工会?

    好像有些名不符实,毕竟不是全部发完,还要截留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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