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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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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我应该十七岁的时候就去认识你。”(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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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预料到这个结果,或迟或早的事。”

    段喆知道,林一在搪塞他。

    病历单上所记录的那个开放性手外伤,和他手腕上的自残伤有明显的区别。

    “你不这么觉得吗?”林一歪起一点头,神情很是认真,“一个拉大提琴的,却不好好保护自己的手。”

    段喆摇了摇头。

    “你说这种话,可要激活我的职业本能了。”他透过缥缈的白烟瞟了林一一眼,“我可是个咨询师。”

    林一不再逗他,低着头笑了几声。

    两人都没有再说话,手里的烟很快只剩短短一小截。

    胡同里走动的人逐渐多了起来,林一抬手看了眼表,十一点多了。

    “走吧,回家。”他把烟头捻灭,用手肘推了推段喆,“顺路去趟超市,中午哥哥给你做好吃的。”

    说完,也不等段喆回答,抬腿就往来的方向走。

    “林一。”段喆在背后喊了他一声。

    林一停下脚,回头问他:“干什么?”

    段喆还靠在刚才的位置,看着他说:“我应该十七岁的时候就去认识你。”

    他的神情太认真了。

    林一呆了几秒才缓过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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