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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难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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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难攻略 第36节(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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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军从朱元璋受封吴王元年十月至洪武三年十一月的时间里,全国军士逃亡数量已经达到了四万七千九百余人。

    这种逃兵现象让大都督府警惕,傅友德也认为要严加治军,而在后续的记载中,朱元璋下达了制度化清查逃兵与缺员的行动。

    先是制订连坐的条例,军士逃亡军官负责,接着派出专人领导“清军“工作,后来又在全军编造“清勾册”,清查军士员额,形成明代“清军”制度的雏形。

    如“小旗逃所隶三人,降为军。上至总旗、百户、千户,皆视逃军多寡,夺俸降革。其从征在外者,罚尤严”。

    此外,洪武十六年,朱元璋又命五军府檄外卫所,速逮缺伍士卒,给事中潘庸等分行清理之。

    十七年,兵部尚书俞纶也上疏,称“京卫军户绝者,毋冒取同姓及同姓之亲,令有司核实发补,府卫毋特遣人”。

    二十一年,朱元璋又诏卫所核实军伍。

    可以说,从吴王元年到眼下,这二十几年的时间中,明军军户的逃亡是一直持续的。

    如果在不懂明代军户制度的人看来,这恐怕是朱元璋苛虐军士后,军士们集体反应的体现。

    毕竟洪武三年正是大明朝高歌猛进,实施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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