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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有蔓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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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绞刑(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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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打扰我们。仅仅公堂吵闹,府尹便罚人五大板,黑擂台牵涉人命,更不得了。今儿我们手下留情,没把赵野往Si路上推,你们敢上报府尹供出我们,大伙就咬定赵野打Si人,还要抖漏你们出钱买我作证,要Si一齐Si。”其后,那帮伙计便不见人影,道上说全跑外地避风头去了。

    其实不等伙计事后交代,林讼师在堂上便猜着他用意,审时辨势不敢穷追猛打,可缺少有力人证,他只能倚靠伙计“道听涂说”的证词,辩诘便薄弱无力。

    审案终结,府尹在堂上判决,“……天运伙计人云亦云,证词不足采信;黑擂台不Si不休,生者岂能无咎?赵野明知b武相杀仍故犯,以故意杀人论,打Si人命按律当斩。因赵野为良民,伍乞儿属贱民,良贱互殴致贱民于Si,良民罪减一等,故判绞刑。”

    原婉然怔怔立着,脚下的地面彷佛在晃动,眼前像暑天地气蒸沤,眼睛所见一切事物都扭曲了。

    世界慢了下来,堂下赵野的一众朋友鼓噪喊冤,声音奇异地拖得老长,府尹面sE恼怒,缓缓拍下惊堂木,响亮的拍击声渐渐划破空气,一个字一个字像泡泡,从他口中冉冉浮出。

    “凡闹事者,一律拖出去打。”衙役便上前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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