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并没受什么伤,反倒是自己发疯时捶打地面的行为让手指关节处的皮全都磨破了,被雨水一泡,钻心地疼。
但这对我来说,又有什么要紧呢?
当人面临生死绝境的时候,偷生的天性就会从每一个细胞里钻出来,进入每一条神经,然后指挥着身体展开垂死挣扎。
而此刻,我就是那个挣扎着往博高尔特去的可怜虫。
暴雨没有要停歇的兆头,不要命地往地面上砸。衣服被雨水打湿,贴在身上又冷又重。四周没有一个人,只有我瘦弱的身躯缓缓走在旷野上。
博高尔特距离诺兰庄园大约有三四英里,坐马车只需要二十多分钟,但步行的话通常需要一个多小时。
然而暴雨让我足足走了三个多小时,直到天完全黑透了,才终于来到镇上。但是来到镇上又如何呢,身无分文的我要在哪里过夜,又能去往何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