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原来他过去几年里对卜夏的过度关注不是因为觉得欺负卜夏很好玩,而是他在用自己的方式向卜夏表示自己的在意和喜欢。
他喜欢卜夏。
没错,他喜欢卜夏。
一直都喜欢。
可是,他似乎醒悟得太晚了些。
等他意识到自己对卜夏那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是所谓的情窦初开的喜欢时,卜夏已经和顾昀城打得火热,甚至因为那盒给顾昀城做的包子,卜夏第一次大声哭喊着说讨厌他。
想到自从顾昀城搬来村子里后,自己哪哪儿都不顺的生活,林书望只觉怒火冲上头顶,将他本就不多的理智噼里啪啦烧了个精光。
而那只被打上“顾昀城”标签的小白狗,自然也被他连带着一起嫉妒、厌恶。
掌心拍拍腿侧油光水滑的大狼狗后背,林书望冷声哼道:“黑豹,去,让那个小土狗见识一下你的厉害。”
精挑细选出来的大狼狗很通人性,主人命令下达的瞬间,它就迫不及待朝着早已留意的小白团子猛冲过去。
没有戴牵引绳的大狼狗跑起来毫无顾忌,身姿矫健,快得像阵黑色的旋风。
第17章
卜夏和顾昀城在大路上遛狗,
-->>(第4/6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