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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咬丝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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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第2/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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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样的周闻才会让年少无知的凌濛对他产生崇拜。

    因为周闻不是池中物,值得被人崇拜。

    *

    日子过得很快,在人记不得的时候,已经是冬天过去,春天来到。

    “远岫出山催薄暮,细风吹雨弄轻阴。”

    教室里,岑妩凝着书本,小声背诵着李清照的词,教室外,一蓑烟雨敲打白墙青瓦的江南民居。

    接连一个礼拜都在下雨,江南的春天总是这样让人晦涩迷蒙。

    她的同桌终于来上课了,就是那晚被周闻狠揍到像三岁小儿一样鬼哭狼嚎的陆振旭,陆萱的亲堂弟。

    陆振旭不仅住院,还被家里人知道去酒吧乱来,这段日子在家被父母天天狠骂,他过得苦不堪言。

    陆振旭把这都归咎于他的新同桌的原因,要是那天她不多管闲事的报警,就没人知道在瘾酒吧里发生的事了。

    陆振旭从不换角度思考,要是那天岑妩不报警的话,他那张脸可能已经被周闻按在发烫的跑车引擎盖里给烫烂了。

    某种程度上算来,岑妩是他的救命恩人。

    早自习,老师还在讲台上讲课,“岑妩,你看这是什么?”陆振旭啪叽一声,幼稚到极点的丢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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