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复一日倒也养出了千杯不醉的身体,虽然还不到把酒当水喝的程度,但朋友间一有聚餐约会,她总是第一个举起酒杯的人。
走神的间隙,一转身,差点撞到一堵肉墙。
项鸿玉十分自然地提走了她手上的重物,又捡起了换鞋时程麒放在地上的瓜果,全程只用她能听到的音量说了一句话:“我来吧。”
等他都转身走了几步,荣笙才望着他宽阔的背影,愣愣哦了两声。
……
这顿饭吃得很是欢快,在饭桌上四个人把酒言欢,很快就亲近起来。
宋玟予一向擅长造气氛,项鸿玉的生活环境和处世经验也令他养成了人情练达的性子,程麒并不如外表上看起来那么不近人情,反倒有些过分粘人,吃个鱼都要宋玟予帮他挑刺,就差没直接喂他嘴里了。
荣笙看她伺候人那样顺手,忍不住在心里臆想,要不是有外人在,或许她真会那样做。
项鸿玉好像心情还不错,朋友有意打趣他,欢声笑语里哄骗着劝酒,他真就乖巧地顺承下来,捧着盛满的酒液,一杯杯灌入肚里。
荣笙明天上午还要带小孩上暑期训练班,没陪他们胡闹,只象征性的抿了几口。程麒记得有人说过他酒品不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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