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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文HE后,带球追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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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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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

    周煜林就是有那样的魅力,让人能安心在他面前袒露伤疤和脆弱,不用担心被他看不起。

    而且相处越久,明黎越觉得这个人,像一坛醇香厚重的酒,越品越有滋味,让人回味无穷。

    周煜林:“好。师哥说吧,我听着。”

    明黎:“你注意过我平时怎么拿筷子吃饭的吗。”

    周煜林简短回忆了下:“嗯。师哥喜欢把筷子拿得很短。”

    寻常人吃饭,一般握着筷子的中上部分,但明黎不同,他喜欢握着筷子的中下部分,几乎快靠近吃饭的那一头了。

    第一次看见的时候,周煜林还问过,这样拿筷子夹菜,不会不方便吗,还容易被饭菜的热气烫到,当时明黎只是笑了笑,没回答。

    明黎看向远方,视线变得飘忽:“我小时候就爱这样拿筷子,因为那时候人小,家里父母为了追求美观和优雅,筷子是用金银打造的,又粗又滑,我拿不动,于是只能拿下面一些。”

    周煜林了然地点头。

    明黎:“然后父母就说,我这样拿筷子不优雅,在外人面前吃饭,会失了明家的体面,他们就训练我,一定要逼我按照他们的心意拿筷子。”

    明黎:“每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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