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
“到现在,我年纪轻轻,已经是个年薪几十万的高管了,手里还握着他划给我的子公司股份,每年都有额外分红。”
周煜林听完后眼神茫然:“所以呢?这就是你喜欢他的理由?”
陆序竖起食指,左右摆了摆:“我听我慢慢说。”
“像我这种,父母都是农民,如果不出意外,就算是我奋斗到死,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在大城市里,买上一套房。”
“可现在,我手里起码三套房,还都是市中心最好地段的房子。我自己租便宜房子住,手里的好房子,全都租给别人,每年靠房租又是一笔巨大的收入。”
周煜林满脑子云里雾里的,但听着陆序东拉西扯,确实把他从那种悲伤状态,稍稍拖了出来,所以他仍然耐心听着。
陆序:“我算了下哈,照我目前的存款,我再给他打工五六年,就可以退休了,挣的钱足够我下半辈子挥霍。等我死的那天,墓地都能买上最好的。”
“他就是彻底改变我人生的贵人。我这辈子跟着他,算是躺赢。所以我喜欢他,没你想得那么复杂,就可能是因为我慕强吧。”
周煜林:“……”
好小众,但又好具有说服力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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